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用于流动资金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相关资料图)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兴智造”或“挂牌公司”、“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汇兴智造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用于流动资金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用于流动资金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用于流动资金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4,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2年12月23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对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3806号)。
截至2023年1月9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000,000.00元,募集资金已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东莞大岭山支行,账号:631476654254。2023年1月10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司农验字[2023]2200626002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相关业务规则、《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东莞证券、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合法合规使用。
三、募集资金用途
依据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87)。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序号 | 预计明细用途 | 拟投入金额(元) |
1 | 支付供应商款项 | 59,000,000.00 |
2 | 发放职工薪酬 | 4,000,000.00 |
3 | 缴纳税费 | 5,000,000.00 |
合计 | 68,000,000.00 |
由于公司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用于流动资金,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元置换前述预先用于流动资金自筹资金,置换费用情况如下:
序号 | 自筹资金用途 | 截至2023年1月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用于流动资金的金额(元) |
1 | 支付供应商款项 | 31,600,000.00 |
2 | 发放职工薪酬 | 4,000,000.00 |
3 | 缴纳税费 | 4,400,000.00 |
合计 | 40,000,000.00 |
202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用于流动资金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用于流动资金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4,000.00万元。
六、主办券商核查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进行审议和确认,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所置换的前期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用途一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汇兴精工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用于流动资金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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